河北省禄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油气新能源经营分公司柴油车尾气处理液供应合作方框架协议

入围供应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河北省禄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油气新能源经营分公司柴油车尾气处理液供应合作方框架协议
标段名称 河北省禄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油气新能源经营分公司柴油车尾气处理液供应合作方框架协议
采购方式 框架协议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10日
二、入围供应商
入围供应商名称 山东新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响应价格

1、柴油车尾气处理液(车用尿素液)10公斤/桶最高限价:20.00元;

2、柴油车尾气处理液(车用尿素液)20公斤/桶最高限价:40.00元。

3、撬装自助加注站经营所得最低分成比例最低比例:15%;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目标 合格,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最新规范及标准
安全目标 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入围供应商名称 河南心连心蓝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响应价格

1、柴油车尾气处理液(车用尿素液)10公斤/桶最高限价:20.00元;

2、柴油车尾气处理液(车用尿素液)20公斤/桶最高限价:40.00元。

3、撬装自助加注站经营所得最低分成比例最低比例:15%;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目标 合格,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最新规范及标准
安全目标 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入围供应商名称 津滨东宝(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响应价格

1、柴油车尾气处理液(车用尿素液)10公斤/桶最高限价:20.00元;

2、柴油车尾气处理液(车用尿素液)20公斤/桶最高限价:40.00元。

3、撬装自助加注站经营所得最低分成比例最低比例:15%;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目标 合格,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最新规范及标准
安全目标 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 河北雄安中油能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河南心连心蓝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津滨东宝(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景县晟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新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否决供应商及理由 景县晟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框架采购协议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6.1款对关键条款进行响应的证据或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检测报告。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间“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点击“异议”按钮,递交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开标时间 2024年9月9日上午9:00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9月10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4年9月12日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 河北省禄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联系人 孙先生   招标代理联系人 冯超
采购人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航投大厦20 招标代理地址 石家庄高新区槐安东路与祁连街交口东南角长九中心AB301
采购人电话 0311-68099342 招标代理电话 13313115558   0311-86821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