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进京高速的智慧通行技术应用研究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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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进京高速的智慧通行技术应用研究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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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基于进京高速的智慧通行技术应用研究已由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招标人为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2.1.1项目规模:
京港澳高速公路京石段路线走廊呈南北走向,途经保定、石家庄两个地级市,路线总长为224.678公里,为双向8车道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级采用规定的A级。全线设路段监控收费通信中心1处,下辖匝道收费站17处:健康城、涿州北、涿州、高碑店北、高碑店、定兴、徐水、保定北、保定、保定南、清苑、望都、定州、定州南、新乐东、机场东和藁城北收费站;设涿州、定兴、徐水、保定、望都、定州和藁城北共计7处服务区;设定兴、定州和藁城北共计3处养护工区。管理层次为路段中心——站(所、区);两级业务管理层次,业务实行统管机制。
本项目拟依托京石高速进京方向(K48+400-K59+770)共11.37km进行进京高速的智慧通行技术应用研究及配套工程实施。通过完善京石高速进京方向涿州治安检查站前区段的外场感知设施,支撑基于进京高速的智慧通行技术和基于北斗定位的交通态势监测预警技术应用研究与示范,建设智慧通行管理系统、智慧通行移动应用和基于北斗定位的交通态势分析系统,对通行数据进行智能分析,为指挥调度提供数据支持,协助优化通行流程和管理决策,提升京石高速进京方向保通保畅的智慧化水平,不断提高进行高速的通行效率和出行服务能力。
2.1.2服务期限:科研及配套工程安装适用期3个月,科研效果验证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基于进京高速的智慧通行技术应用研究,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科研业绩:近5年内(2019年11月1日至今,以通过成果验收或鉴定时间或评价报告时间或登记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公路行业机电类或信息化类或运营管理类科研项目的研究。 施工业绩:近5年内(2019年11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 3.1.3财务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过去1年(2023年11月1日至今)不曾在机电项目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机电项目合同被解除。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事业单位不适用)、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11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科研项目负责人(数量1):高级职称,近5年内(2019年11月1日至今,以通过成果验收或鉴定时间或评价报告时间或登记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行业机电类或信息化类或运营管理类科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主研人员)。 项目经理(数量1):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近5年内(2019年11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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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领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01 09:00:00 至 2024-11-07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售价1500.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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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21 09:30:00,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或河北交投CA数字证书登录“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https://ebidding.hebtig.com)”,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但须在开标时间登陆“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https://ebidding.hebtig.com/)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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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网站”、“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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