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汗淖尔流域治理+乡村振兴二期张北县270MW光储示范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察汗淖尔流域治理+乡村振兴二期张北县270MW光储示范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察汗淖尔流域治理+乡村振兴二期张北县270MW光储示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张北县行政审批局、河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张北行审备字[2025]30号、冀交投投[2025]2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交投恒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交投恒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本项目所需光伏组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规划总装机容量270MW,分为多个分散地块,新建1座220KV升压站。光伏场各发电单元通过35kV集电线路汇集并经主变升压后,拟以1回220kV线路送出。
2.2 招标范围:(1)投标人应提供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和必要的附件,单晶硅太阳能电 池组件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输、交货、验收、现场试验、提供技术文件(包括图纸、说明书、计算书、标准和规范等)、技术服务,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满足招标人对安装、调试、运行和设备性能的要求,并提供保证设备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工作,并提供必备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文件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 (须投标人详细列出清单)。
(2)总容量交流侧为270MW,采用双面双玻单晶硅620Wp及以上N型TOP Con单晶硅太阳电池组件采用固定支架,容配比为1:1.2,直流侧为 324.24MWp,结构尺寸为2382mm*1134mm*30mm。
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投标人无偿补充供货。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3 交货地点:本项目施工现场招标人指定位置。
第二批交货时间:2025年11月(剩余部分组件)。
招标人保留合理调整交货期的权利,具体交货时间、批次和数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6质保期:自合同设备安装完毕,通过初步验收和性能验收试验,并由买方签发《预验收证书》之日起计算。光伏组件材料及工艺质保不少于12年,功率质保不少于30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提供国家认可的试验室颁发的同类型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中的主要参数应不低于本次招标的设备参数要求;认证证书应由CGC、CQC、CCSC、PCCC、TUV、UL、VDE或具有同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3业绩要求:
(1)近三年(2022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3个单体项目规模不低于300MW N 型 TOP Con 单晶硅组件合同业绩。
(2)投标人应具有2024年出货量不低于10GW。
(3)投标人应具有所投型号的组件累计国内出货量不低于1GW。
3.1.4信誉要求: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执行人查询)、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本公告第3.3款:“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修改为:“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9月29日09 时00分至2025年10月09日17时00分,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 (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1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至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张家口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网站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实施评标专家“盲抽”;评审项目“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2)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提出受理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13-7068182 邮箱:zjkjtnyztb@163.com
招标代理联系人:王熙 电话:17603208040 邮箱:hxzb0313@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张北县新能源发展中心
电话:0313-2737089
电子邮箱:无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察汗淖尔流域治理+乡村振兴二期张北县270MW光储示范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采购 |
投标人/供应商 |
0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交投恒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金悦广场7号楼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
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邮编:075000 邮编:050051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人:王熙、左庆磊
电话:0313-7068182 电话:1760320804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hxzb0313@163.com
网址:/ 网址:www.hbhxzb.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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