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02石家庄绕城高速石家庄西端口收费站至石太枢纽段及G20青银高速石太枢纽至冀晋界段改扩建工程应急保通设备购置(第二批)招标公告
G2002石家庄绕城高速石家庄西端口收费站至石太枢纽段及G20青银高速石太枢纽至冀晋界段改扩建工程应急保通设备购置(第二批)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G2002石家庄绕城高速石家庄西端口收费站至石太枢纽段及G20青银高速石太枢纽至冀晋界段改扩建工程应急保通设备购置(第二批)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G2002石家庄绕城高速石家庄西端口收费站至石太枢纽段及G20青银高速石太枢纽至冀晋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核字[2022]42号)核准,施工图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G2002石家庄绕城高速石家庄西端口收费站至石太枢纽段及G20青银高速石太枢纽至冀晋界段改扩建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函审批【2023】21号)批准,招标人为河北石太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应急保通设备(第二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 G2002石家庄绕城高速石家庄西端口收费站至石太枢纽段及G20青银高速石太枢纽至冀晋界段改扩建工程应急保通设备购置(第二批)。
2.1.2 供货地点:石太高速鹿泉收费站。
2.1.3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供货。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G2002石家庄绕城高速石家庄西端口收费站至石太枢纽段及G20青银高速石太枢纽至冀晋界段改扩建工程应急保通设备(第二批)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维修保养及售后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共分为1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见下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
数量(台) |
1 |
固体撒布除雪车 |
发动机额定功率≥290kw;整车总质量≥25000kg;配置前置雪铲宽度≥3600mm;后置撒布机,料仓容积≥12m³。 |
2 |
2 |
抛雪机 |
柴油发动机功率≥58KW;工作效率≥260m3/h;抛雪宽度≥2500mm;抛雪厚度≥450mm;抛雪高度≥1800mm。 |
2 |
3 |
重型雪铲 |
宽度≥3600mm,高度≥1100mm,重量≥1150kg;避障高度≥150mm;铲板双向角度可调。 |
3 |
4 |
防撞缓冲车 |
总质量≥12000kg;柴油发动机功率≥110kw;防撞等级:2270kg—100km/h,符合MASH2016国际检测标准。 |
1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及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3.3修改为:固体撒布除雪车和防撞缓冲车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授权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不得与该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26日上午9:00至2025年10月9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http://hbbjm.hebpr.gov.cn:9090/BidOpening)”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5.2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单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河北石太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连海坤,电话:0311-66035530;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黎亚林,电话:0311-69052062。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
电话:0311-66726995、0311-66726997
电子邮箱:/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G2002石家庄绕城高速石家庄西端口收费站至石太枢纽段及G20青银高速石太枢纽至冀晋界段改扩建工程应急保通设备购置(第二批) |
投标人/供应商 |
0 |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石太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振岗路 120 号
邮 编:050090
电 话:0311-66035530
联 系 人:连海坤
招标代理:河北雄安交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金容南街47号三楼313室、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邮 编:071700、050000
联 系 人:赵伯珅、蒋世伟
电 话:0312-5837071、0311-69052062
电子邮件:ahzb6@126.com
14、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身份 |
资质要求 |
制造商 |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代理商 |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固体撒布除雪车、防撞缓冲车具有设备制造商就投标设备出具的“针对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且该制造商满足前述关于“制造商”的要求。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1、近3年内(2022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2台除雪车的供货业绩。 2、近3年内(2022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台防撞缓冲车的供货业绩。 |
注:1、代理商和制造商的业绩可互用。
2、以上业绩不包括制造商与代理商签订的合同业绩。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在过去1年中(2024年9月1日至今)不曾在高速公路设备供货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高速公路设备供货合同被解除。 |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评标办法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 (3)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累计设备数量的优先。 |
2.1.1 |
形式评 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如企业名称有变更的,应提供相关部门合法批件的复印件。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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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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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投标方案 |
未提供备选投标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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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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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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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响应性评 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交货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交货地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技术性能指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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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产品及相关服务 |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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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资料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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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 |
投标人未对本项目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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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商务部分:20分 技术部分:50分 投标报价:30分 其他评分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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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2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的投标人评标价,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作算术平均(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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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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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1) |
商务评分 标准(20分) |
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响应程度5分 |
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得3.0分; 每有1项优于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的正偏差加1分,最多加2分。 |
业绩(1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9.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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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内(2022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增加1台除雪车供货业绩加1分,最多加3分。 近3年内(2022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增加1台防撞缓冲车供货业绩加1分,最多加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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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2) |
技术评分 标准 (50分) |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15分)(暗标) |
一般,得9.0分; |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较完备、承诺较周到,得9.0-1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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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完备、承诺周到,得12.0-1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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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培训方案(5分) (暗标) |
一般,得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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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方案较科学、较具体,得3.0-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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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方案科学、具体,得4.0-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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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设备整体评价 (15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设备整体性能、质量一般,得9.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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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设备整体性能、质量较好,得9.0-1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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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设备整体性能、质量优,得12.0-1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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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的技术参数(15分) |
满足招标文件主要技术规格参数要求,得9.0分; 每有1项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款技术规格参数要求的加1分,最高加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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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30分) |
评标价得分 (3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3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3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2,E2=0.1。 评标价得分最低为0分。评标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2.2.4 (4) |
其他因素 评分标准 |
/ |
|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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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情形的(不含分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应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情形的(均不含分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上述网站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